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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廉政》内参
揭开代持股份的隐身衣
阅读:145次 更新时间:2022-07-22

  拾掇近期各地纪委监委查办的相关事例,党员干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法各异、方法不一,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出资入股,与别人合伙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盈利活动获利;有的以权代钱,“无偿”占有干股并收受分红;有的运用职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法获取股份,实质是利益输送;更有甚者,把纳贿款当本金,通过出资非上市公司,在“以钱生钱”的一起讳饰纳贿所得、洗白赃物。根据《我国共产党纪律处置规律》第九十四条规矩,违反有关规矩具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许证券,是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
  这些党员干部“相中”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其间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荫蔽”。与上市公司等具备较齐备且严峻的信息发表机制比较,非上市公司一般没有信息发表的职责,其股权联络、经营情况等透明度较低,公众知晓度不高,技术上存在很大操作空间。一些存心不良的党员干部便是运用非上市公司股权联络躲藏性强的特征,通过违规持股获取不正当利益。值得警惕的是,李传文、龚秋桂等还煞费苦心,以亲朋或别人名义代为持股,为的便是给违规违纪行为再披上一层假装,以躲避监督的探头。
  应对违纪方法的躲藏晋级,要害在于找准监督目标与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份的价值联络持有者的经济利益,无论是直接持有仍是由别人代持,持有者与该公司或其显名股东间必定存在某种联络,存在分红、转让等利益交游现象。纸究竟包不住火。盯住监督目标八小时表里的交际往来,循着利益的头绪排查拾掇,这些隐秘的旮旯必将暴露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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