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创生”理念及其当代价值
阅读:149次 更新时间:2022-06-06
“创生”就是发明生命,是儒家生生思想中的中心理念之一。对儒家而言,创生不只是自然权益,也是崇高义务,更是至上美德,展现了儒家创生理念关于当代社会所具有的严重意义。
“创生”是一种自然权益
创生作为一种自然权益,意味着生命物天生具有创生行为的自在。那么,创生何以成为一种自然权益?在儒家看来,生命之所以成为生命,在于内部的生命性,没有生命性,不可能产生生命。而生命性是每个生命物本有的,不是外来的,所以是生命者自生。《易传》曰:“天地感而万物化生。”《礼记》曰:“天地合,然后万物兴焉。”所谓“天地感”“天地合”,天地即阴阳二气,而阴阳二气乃为生命所本有,所以,“天地感”“天地合”并非说天地“生”万物,而是指物自生。因而,随着人们认识程度的进步,便有了明白表述万物自生的观念。如,王充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邵雍说:“动物自首生,植物自根生。自首生,命在首。自根生,命在根。”既然万物自生,且自生的方式各异,就意味着生命不同的方式和品种取决于生命物本人,因此发明生命的权益在生命物本身。王夫之说:“人具生理,则天所命人之性固在其中。”创生之理即在生命之中,不在生命之外,所以创生是权益。
生命性是成就生命的根本要素,处于不时运动化生之中。就是说,生命物之所以最终成就生命,必需依赖于生命性的展开。而生命性的展开决议于生命内部的根本矛盾,正是这种根本矛盾的交合互动,逐步构成生命。《易传》曰:“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乾即阳,坤即阴,乃是生命物根本元素,二者交合互动而成就生命。邵雍继承了这一观念,以为阴阳交合互动是创生的根底,他说:“一阴一阳,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者也。”万物之生,基于阴阳交合互动,而阴阳二气是生命物的根本元素,内在于生命物自身,所以创生是内在的权益。二程(程颢、程颐)则将生命内部的矛盾视为创生的源泉,二程说:“理必有看待,生生之本也。”创生之所以胜利,乃是源于生命物本身的矛盾性,生命物本身矛盾的展开,才会发作生命现象。朱熹则以为,大凡生命物无不内含矛盾,正是生命物所本有矛盾的展开,才可能最终发明出生命现象。朱熹说:“无一物不有阴阳、乾坤。至于至微至细,草木禽兽,亦有存牝牡阴阳。”既然创生源自生命物内部矛盾的交合互动,也就意味着生命物内部矛盾的交合互动及其结果由生命物本身把握。因而,创生是生命物本有之理,是内在于生命物的自然权益,正如胡宏所说:“天地之生生万物,圣人之生生万民,固其理也。”
既然创生是一种自然权益,那么,一切生命物必需尊重、敬畏、维护这种权益,让一切生命物享有这种权益,完成这种权益,而不是剥夺这种权益;一切生命物必需维护、珍惜、善用这种权益,而不应该放弃这种权益,任何自觉限制、伤害创生的行为,都是对创生权益的进犯,必需加以阻止和谴责,而关于放弃创生权益的行为,必需给予教示。当然,创生固然是一种自然权益,但由于这种权益源自生命物所具有的生命性,因此必然受制于生命物内部以趋善为中心构成的复杂机制,所以绝不可滥用这种权益,而应遵照创生规律,使创生契合趋利避害的目的。《诗经》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因而,理性遵照生命物内在运转规律以创生,亦是创生权益的重要内容。
“创生”是一种崇高义务
创生作为一种崇高义务,意味着生命物在使本人成为生命的过程中具有应尽的义务。那么,创生何以成为一种义务?既然创生源于生命的内在规则性,既然生命者自生,那就意味着不创生便不会有生命现象,所以创生是一种义务。《尚书》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父母意味着发明生命、哺育生命,所以是义务的意味。《易传》曰:“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这就是说,假定没有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就不会有万物的变化精醇;假定没有男女二性的交合,就不会有万物的变化生成,也证明了创生是一种义务。所以荀子说:“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二程则将这种义务认识明白化,程颐说:“天地不交,则万物何从而生?”此即谓,万物不生的义务在于“天地不交”,在于阴阳二气不交,更言之,就是生命物本身没有努力,没有尽到义务。而且他以为,阴阳二气各有其责,所谓“独阴不成,独阳不生”。如此,创生的义务愈加细致、愈加明晰,且进一步明白了义务承当者。既然发明生命需求内在于生命物的诸元素的共同努力,所以是一种义务。
创生之所以是一种义务,也源于生命物的自我展开、自我完善。胡宏说:“天地之心,生生不穷者也。”创生的义务就是无止境地自我展开。宇宙生命展开的义务,就是要发明宇宙世界,《易传》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人类生命展开的义务,就是要发明人类文化,孟子云:“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人文世界展开的义务,就是要发明制度文化,《尚书》曰:“凡我造邦,无从匪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假定发明生命未能满足生命物的等候,义务在创生的主体。
生命物在展开的同时,亦需求自我完善。《易传》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道变化,万物化生,但万物必需对本人担任,使本人的生命得以圆成。程颐说:“天道生万物,各正其性命而不妄;王者体天之道,哺育人民,致使昆虫草木,使各得其宜,乃对时育物之道也。”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因此所谓“各正其性命而不妄”,就是指生命物必需尊重本身的本性以全力全心成就本人。因而,创生作为一种义务也必需表现为遵照生命物本身特性(规律)而成就本人。朱熹说:“圣贤出来抚临万物,各因其性而导之。……所以能使万物各得其所者,惟是先知得天地原本生生之意。”既然创生源于生命物的自我展开,从而发明宇宙世界、人类社会、文化制度,既然创生源于生命物的自我完善,从而将全力成就生命视为一种义务,那么,创生作为一种义务便是生命物的内在规则。
可见,创生是源于生命物的内在规则性,从而成为生命物的必然义务,所以是一种义务。既然创生是一种义务,那么,一切生命物必需客观认识、充沛了解、忠实敬畏这种义务,而不是麻木、忽视、亵渎这种义务;一切生命物必需安然承受、英勇承当这种义务,并以完成这种义务为骄傲,而不是埋怨、推脱这种义务;一切生命物必需遵照本身规律以使创生顺利中止,而不是违犯规律胡作非为。而且一切制度施行必需效劳于创生,为创生保驾护航,所谓“立官者,以全生也”而不应成为障碍、致使伤害创生的桎梏。因而,对一切生命物而言,创生是一种崇高义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推脱。当然,创生固然是一种义务,但由于这种义务源自生命物所具有的生命性,这种生命性意味着创生与否需求尊重创生者的权益。《吕氏春秋》曰:“凡生,非一气之化也;长,非一物之任也;成,非一形之功也。”创生的个体性和内在性意味着,并不能由于是“义务”便无限地升高其“正义”性,从而强迫生命物服从,由于“和合”才是创生可以真正胜利的基本。二程说:“天地之生,万物之成,合然后遂。”如此,创生才干展现“和合”绚烂而温馨的人文意义。
“创生”是一种至上美德
“创生”作为一种至上美德,这里的美德属于伦理学范畴,指高尚的品德。那么,创生为什么是一种美德呢?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创生者自生,自生者无私意,因此客观上看,创生是美德;创生者自生,从而生出多姿多彩的宇宙、生意盎然的万类、灵性分发的人文,以满足生命物的欲求,因此客观上也是美德。《诗经》以创生为大德,认识到生育生命需求付出心血,所以用朴素的情感讴歌创生的庞大。《诗经》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亲生我,母亲育我,使我安康生长,因此父母的大恩大德,比天还高,比海还阔,我做什么都无以为报!创生之所以是美德,孔子以为在于无私,他说:“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在儒家思想中,天地日月都是创生万物的“主体”或元素,但它们都是“生而不有”的,都是无私的。天无私地掩盖万物,地无私地承载万物,日月无私地映照万物,所以是大德。董仲舒将创生视为“无量极之仁”,董仲舒说:“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己,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量极之仁也。”就是说,“天”不只创生万物,而且锲而不舍、诲人不倦地哺育万物,所以,创生的仁德抵达了极致。二程以为,创生就是天之道,天只以创生为道,因此继承创生之理便是善,所以创生便是美德。二程说:“‘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继此生理者,即是善也。”朱熹则将创生同等于“慈祥恻怛之心”,他说:“天地生物,自是暖和暖和,这个便是仁。所以人物得之,无不有慈祥恻怛之心。”“慈祥恻怛之心”即怜惜之心,就是善。既然天地生物就是仁,所以创生是美德。王夫之以为,天地之大德所以是创生,是由于创生由阴阳柔刚的交合变化而成,即是说,大凡创生,生命物内部诸要素不只需交合互动,而且要完成嘘吸以通、融结以成、敛之使固、发之使灵、干之使立、濡之使动等一系列细致、复杂而高难的操作,才干胜利。王夫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统阴阳柔刚而言之。万物之生,天之阴阳具而嘘吸以通,地之柔刚具而融结以成;阴以敛之而使固,阳以发之而使灵;刚以乾之而使立,柔以濡之而使动。天地之为德,即立天立地之本德,于其生见之矣。”既然创生需求付出难以想象的劳动、汗水和聪明,那当然是大德。因而,王夫之将“尽生理以创生者”称为“仁人”,他说:“仁人只是尽生理。”
假定说以上所述是创生在客观上表现的美德,那么以下所述便是创生在客观上展现的美德。创生者自生,由于创生无量而进化,因此创生之为大德,必表往常无数的、细致的“作品”上。《中庸》曰:“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量也,日月星斗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宽广,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由于创生,才有绚烂美丽的星空,才有广袤无边的大地,才有鸟语花香、禽飞兽走的山脉,才有蛟龙嬉戏、鱼鳖成群的江河。此乃“为物不贰,其生物不测”之功。进而言之则有更精彩的成就。荀子说:“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由于创生,五谷杂粮、瓜桃枣李、荤菜百疏、六畜禽兽、鼋鼍鱼鳖,应有尽有,物产富足。发明了富足丰裕的生活。《易传》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由于创生,才有了男女、夫妇、父子、君臣等人伦次序。发明了人文世界。《礼记》曰:“天地合,然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由于创生,才有人类繁衍不息,才有了人文传承,才有了人类历史的开启。创生是人类繁衍的根底。
可见,由于创生而有生命,而有美轮美奂的宇宙,而有跌宕起伏的历史,而有丰厚多彩的人文世界。既然创生是大美之德,那么,一切生命物应该以可以创生为光荣,而不能规避创生;一切生命物应该以可以创生为自豪,而不能轻视创生;一切生命物应该礼赞创生,而不应该讥讽创生。概言之,一切生命物以创生为至上美德而积极创生,是生命物的内在规则。
总之,创生的权益与义务是与生命物共在的,没有生命的发明,就不会有创生的权益与义务,而创生的权益与义务作为生命物的内在规则性,必需得到肯定、维护、尊重和赞誉。与此同时,美德也因创生而有,因此美德亦内在于生命物自身。因此以创生为美德是内在于生命物的一种属性,一切生命物应以具有这种美德而感到无上荣光,并以追求美德的喜悦心态去创生。朱熹说:“人物所以生生不穷者,以其生也。”中华民族之所以可以生生不息、长盛不衰,基本缘由之一,就在于对创生权益的尊重和维护,就在于对创生义务的盲目和担当,就在于可以聪明地调和创生权益与创生义务的张力,就在于对创生美德的崇尚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