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治网网站!
 
主办单位 :《廉政》内参
办案一线 | 深挖细查案中案
作者: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阅读:136次 更新时间:2021-12-15

12月10日,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交警支队岳塘事故中队部分民警集体违纪违法案进行专题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原因并下发监察建议书。

时间回到一年多前。2020年4月,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接待群众来访时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岳塘事故中队民警叶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事故车辆维修厂索要高额回扣等相关问题线索。

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可信度较高,具有可查性,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报请批准后,成立核查组对此进行初核。

通过全面分析岳塘事故中队的政治生态和历年的有关信访举报,核查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进行外围摸排,找汽车4S店、事故车辆维修厂了解情况;另一路赴交警支队调取近几年岳塘事故中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

核查人员翻阅案卷发现,该中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承接事故车辆维修的厂家相对固定。

找事故车车主谈话时,核查人员了解到,办案民警通过不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不同意放车等方式,促使事故车车主选择其推荐的车辆维修厂进行理赔维修。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4S店、维修厂、保险公司给予民警一定回扣、返点,这是行业之中约定俗成的惯例,不仅是我一个人。”核查人员找到民警叶某谈话时,他表现得较为淡定,感觉拿回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一路核查人员了解到,办案民警一方面依靠为修理厂承办事故代理业务提供便利,索取事故车辆维修费用的10%作为“回扣”;另一方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如出现逃逸、无证驾驶、酒驾、调包顶替等保险拒赔情形时,交警还帮助保险公司整理、传递事故资料,要求事故当事人出具拒赔承诺书,以此收取5%至10%的保险拒赔金额奖励。如果发生交通设施被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办案民警利用扣留事故车的权力,帮助设施维护工程队及时索要赔偿款,并以设施损坏价值的10%作为返点。

核查组在掌握较为详实的证据后,按照程序报批后对叶某等人立案审查调查。

通过审查调查组6个多月的努力,由一条举报线索切入,多名民警与汽车维修厂老板、4S店工作人员、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串通勾连的违纪违法问题被查清。2021年5月26日,湘潭市公安局直属机关纪委对叶某等13名涉案民警作出党纪政务处理。

在办理案件、调取相关证据时,其中一起工伤事故代理案引起了审查调查人员的注意。

“在湘潭市二大桥改造施工过程中,工人伍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但在案卷中,只有肇事方赔偿和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资料。”审查调查人员介绍,用人单位都会为工人购买工伤险,但在这份案卷中却缺少工伤保险赔偿资料。

“我们对这起交通事故估算了一下,肇事方赔偿几十万元、交强险赔偿十多万元,再加上工伤保险能赔偿六七十万元,这些加在一起,赔偿费应该有一百万元左右。”审查调查人员询问伍某家属得知,其只获得了60万元赔偿,剩下的几十万元竟然不翼而飞。

这些钱究竟落入了谁的口袋?为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

“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你是否知道有哪些赔偿?”审查调查人员先找到伍某的妻子徐某某了解情况。

“他们说肇事方属于酒驾,保险拒赔,加上家庭条件不好,赔不了多少钱,只能尽量帮我去争取多一些赔偿款,根本没有告诉我还有工伤保险能赔偿六七十万元。”徐某某说。

经专案组多方查证得知,宋某某开办的湘潭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了精美湘潭项目道路提质改造工程。2017年6月12日凌晨3时许,劳务公司临时聘用的工人伍某在施工时被车辆撞击当场死亡。当日上午,宋某某到岳塘交警大队找副大队长陈某出面解决此交通事故,双方谈论到伍某因工作出现交通事故死亡可能获得上百万元赔偿款,但伍某家属并不知道有工伤死亡保险赔偿的情况。随后,两人便产生了向伍某家属隐瞒工伤死亡保险赔偿、从中捞取钱财的想法,两人随后找到司法掮客陈某某、律师赵某一起合谋骗取保险金。

四人商量好细节后,由宋某某出面找伍某家属打听赔偿金底价,并引导家属找陈某某熟悉的律师赵某代理该案件。随后,宋某某、伍某家属与陈某某、赵某商谈索赔事宜,约定由律师赵某代理索赔,给予伍某家属60万元,如有多出部分则作为律师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陈某某等人为防止伍某家属获悉工伤保险赔偿金额,要求伍某家属在附近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特意要求不绑定手机号和开通短信提醒服务,由赵某设定银行卡密码、保管使用该卡。

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赵某将该张银行卡内的赔偿款110余万元通过取现、刷卡消费以及转账等方式先后转至自己的银行卡内,除支付伍某家属60万元外,其余50余万元与陈某、宋某某和陈某某四人瓜分。

该案涉嫌律师、司法掮客与民警合谋骗取伍某工伤死亡巨额保险赔偿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召集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刑侦支队相关人员多次研究,决定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由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对涉案人员启动刑事司法程序。目前,该案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逮捕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朱莉)

版权声明:廉政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12680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