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卫华《廉政》内参总编辑 来源:《廉政》内参过保密期文章
阅读:180次 更新时间:2023-04-08
一、民营经济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建国以来,民营经济总体上呈现曲线上升发展趋势,是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它先后经历了1949~1952年的恢复生产阶段;1953~1977年的社会改造阶段;1978~1991年的改革发展阶段;1992~2002年的快速发展阶段;2002~2012年的科学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我国在过去30年里,维持了世人瞩目的高经济增长态势。有资料显示:近5年来,作为民营企业代表的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年度增长率分别达到22.8%和16.5%,明显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2%的水平。2004年,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1亿人,民营工业企业完成规模以上的工业增加值,一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的一半以上,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我国70%以上的对外出口,在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各类民营企业的投资比重也超过了40%,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18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家的回信中说:“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时说:“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所以说,保持我国以国有经济为主体,民营经济为基础的二元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我国必定会抓住今后20年的战略机遇期,将会一跃成为世界领先、文明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二、我国当前民商环境令人担忧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颁布,这些都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立法的空白。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在司法规则层面为产权保护筑牢堡垒;2016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成立了“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和“落实产权保护工作任务协调小组”,强化对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尽管上到党中央,下到各个司法部门,都在积极行动凝造营商环境,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落实不到位,由于既得利益等因素在内,而自我的“革新”往往还是有些下不了手。
1.有一些政府和司法领域工作人员,遇到事情时,首先想到的是权,而不是法。
2.在行使执法权时,不是根据立法本意,而是根据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来执行法律。那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3.外企、国企、民企,没有同等对待,而民企就是失衡的受害者。
4.很多地方以政代法,如在房屋、租赁、土地等领域里,行政强行干预企业,给企业造成灭顶之灾。
5.一些政府官员和司法工作者,从意识形态上就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歧视思想,不予公正的认识与对待,这就应验了社会上流传的一句民谣:“企业家红颜薄命”的说法。
6.一些政府官员,以司法为由而违法作为,忘记了政府和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7.隐藏在党内的某些省部级贪官,上下串通,敲诈勒索大型民企,最后抓人灭企。
三、加大民营经济法制建设与实施力度
1.追究行政违法,是促民商环境改善的一剂良药。
2.对擅自朝令夕改的、以政压企的政府相关责任人坚决追究。
3.按照《民法典》规定,要坚持平等保护民营物权。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合法权力和正当利益,物权债权以及产权等各类权益的全面保护。
4.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
5.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改革创新,注重区分违法与违规边界,依法妥善处理。
6.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7.建议:一是在纪委系统设立长期专项巡视督查机构;二是在各级人大内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法治委员会”。专司侵权民营经济的相关事务。
8.结合当前全国司法系统高压反腐行动,彻底纠偏对民营企业的以往执法偏差、冤假错案,废除不平等保护的司法裁判规则,挽回对人身、财产的损失并惩前毖后。突出解决“任性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9.各级政府,各级司法部门,必须加大力度促使政商关系合理化,政府将从管理民营企业的“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转变。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商关系的合理化最终要依赖制度的创新。
10.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国民营企业正处在疫后恢复转型升级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最关键时期,要着力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律制度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四、波澜壮阔的时代民企更需自身强悍
1.强化自身综合治企能力,不给干预企业的某些公检法及政府部门可乘之机。
2.政治觉悟要上位,学习是永恒的话题。
3.敢于担当国家、社会责任,为大众服务。
4.严格约束企业或企业家个人不规则行为,少发生、不发生低俗的经济、生活行为。树立个人形象,廉洁自律,也是为自己维权的基础要素,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之道理。
5.把握时代脉搏,重塑企业经营理念。现在是什么时代?是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新文明时代,中国又一次的赶在了前茅,仅仅用70年走完了西方250年的发展历程。区块链、智能化、大数据等应用率已达百分之几十。企业仅仅只有经济,没有文化能行吗?现代企业,必须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先行,才可行稳致远。企业家也要醒醒:中国变了,世界变了,人类变了,抱着昔日那投机主义的生意经必定会被这个时代所击垮!
6.法治的时代,民企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乱作为的司法和官员说“不”!
7.民企的维权,仅仅像过去那样靠关系维权、找背后靠山维权是行不通的,如今必须依靠法律维权,提高自身法律维权意识和能力。
8.强化民企运用社会组织维权的功能,希望企业多找自己的组织,进行免疫功能的训练及保护。
我相信,大乱则大治。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正确领导下,为了巩固40年的改革开放成果,为了让我们的民营经济半壁江山行稳致远,为了激励战斗在一线的广大优秀民营企业家,在多路出击、齐抓共管、法治落地、纠偏有力的情况下,一个法治文明的营商环境,一定会出现在中华大地,民营经济也将必定为中国新一轮的经济腾飞而再立新功!
豫剧《七品芝麻官》中县令曾说:“宁愿南牢长满草,也不让我的百姓受冤屈”。这就是社会的向往,这就是人民的心声。请问:我们有些官员、司法法官做到了吗?做得怎么样?令人担忧与深思……如果受冤屈的是你自己、是你的兄弟姐妹,你又该如何对待呢?